新春将至,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又进入旺季。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地相关部门查获了多起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案件,多人因此被警方行政拘留。

1月24日,湖南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官微发布消息称,当地加大对非法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1月份以来,该市检查各类场所2984家,收缴非法产品9588箱,取缔非法销售点60个,打击非法储存13起,打击非法运输5起,打击非法经营及其他类型11起,罚款10.25万元,暂扣许可证1起,行政拘留15人。

另据云南昆明五华警方对外通报的信息显示,民警近日根据线索在辖区某小区查获一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男子。经查,男子杨某从朋友那里得知玉溪江川烟花爆竹便宜,为谋取非法利益便借用朋友的越野车到江川购买28件烟花爆竹,运至某小区进行售卖。警方已对杨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收缴其非法运输贩卖的烟花爆竹28箱。

在浙江台州,当地警方也查获了多起案件。其中,1月14日下午,路南派出所根据线索获悉,某村疑似存在利用集装箱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路南派出所立刻出动警力,全面搜查排摸附近区域,当场抓获嫌疑人,并查获134箱烟花爆竹,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路桥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据介绍,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非法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将对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1月20日,安徽亳州市谯城区,薛阁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展烟花爆竹巡查管控工作中,在辖区内董元巷发现一小车内装有烟花爆竹,经办事处工作人员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进一步调查,系王某某当天从太和县桑营镇购买烟花爆竹共9箱,驾驶五菱货车运输到亳州市谯城区。王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谯城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2日、收缴涉案烟花爆竹的处罚。

四川高坪公安近日披露的一则案件信息引广泛关注。1月19日,高坪公安根据线索在辖区挡获一辆河南牌照货车,现场查获跨省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556件。经查,该货车司机娄某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资质和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从湖南省浏阳市运输烟花爆竹至南充市高坪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随后,民警又根据线索进行巡线摸排,在清溪街道一仓库内查获辖区居民何某和庞某非法存储的704件烟花爆竹。经查,何某和庞某在明知自己无烟花爆竹经营存储资质的情况下,仍将704件烟花爆竹存储在仓库内,这一行为,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还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民警当场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并安排专用运输车辆转运至具有储存条件的仓库暂存。

目前,何某、庞某、娄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分别依法行政拘留10日、6日、6日。